在日常的操作中煉膠機安全操作規程如下:
1.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并熟悉本工藝及設備性能才能開車。
2.煉膠機的潤滑系統必須保持暢通,否則不能開車。設備任何一處有故障也不能開車。
3.冷卻系統應滿足工藝要求,不準在無冷卻的情況下開車。
4.設備不準在超過額定負荷的情況下長時間工作。
5.冬季受涼的膠或已燒焦的橡皮,不準作投料。
6.易燃易爆材料,如過氧化苯甲酰、聚異丁烯(塑料)等,不能在密煉機中操作。
7.各軸瓦溫度太高或被研出銅末時,要立即停止投料,加油沖洗,但不準停車,并應向領導及有關人員報告。側壁溫度超過65℃時應停車。
8.壓縮空氣不足不能開車,以免上下頂栓卡住。若混合膠和生膠在上下頂栓中卡住,應立即停車清除,若掉進其它雜物時不能立即停車,應打開上下頂栓卸料后停車。
9.混合氯丁橡膠發現膠料燒焦時,應立即卸料。
10.油泵油杯的潤滑油應用規定標號的機油,不能用低號機油代替。
11.禁止將頭伸進投料口去觀察和傾聽混煉室中情況。